学校各单位:
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和学校1-9月份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,结合年底报账业务量大、报账人员多、排队等候等报账现象,现对年底报账工作做如下安排和要求:
1.12月财务不受理10月份之前的票据,10月份之前发生的业务和取得的票据须在11月份报销完毕(不包括个人课题经费);
2.12月份不报销个人科研、教改等课题经费;
3.个人借款须在10-12月份办理销账手续(含超过5年的人才引进安家费借支);
4.各二级学院应加大学费催缴力度,学费催缴奖励(经费安排在年底绩效)计算的时间节点为11月30日。各类创收收入、合同租金、回收的水电费等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;
5.及时认领各类到账经费,方便财务办理入账手续;
6.2019年关账时间为12月23日,12月21日、22日是周末,计财处安排人员加班对外报账。
“守纪律、讲规矩”,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各单位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、开支标准合理合规使用经费,禁止虚开发票、突击用钱。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,做好年终报账、课题结项、借款清理等工作。
特此通知
计划财务处
2019年10月16日